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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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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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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等学力人员:

现将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完成学校所有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

2.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药学专业学生通过《外国语水平》和《药学综合》考试)。

、申请程序

(一)准备申请材料

1.两门全国统考成绩: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admin.html,打印带有考生完整照片的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单;  

2.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xgl.xzhmu.edu.cn/gmis/home/stulogin打印学校课程学习成绩单;

3.最终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二)申请流程

1.学员提前联系相应学院、学科、带教导师,所选学科必须与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相符。各学院和培养基地联系人方式详见附件2;

2.学院、学科、导师确定后,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xgl.xzhmu.edu.cn/gmis/home/stulogin,“个人管理一同力二阶段申请”,填写《徐 州 医 科 大 学同力人员申请进入第二阶段科研学习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及时提醒导师和学院管理老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表》,并请按照表格所列前后顺序(导师-学科-学院)依次签字、盖章(一式四份)。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4.现场审核时应携带《申请表》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按照规定时间内至主校区行政楼204会议室进行审核;

5.缴费:通过最终资格审核后缴纳第二阶段培养费2万元人民币,缴费方式为支付宝或微信,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费用;  

6.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尽快联系导师和学科,确定论文方向,二阶段期限为3年,最迟至2026年年底完成学位申请整个环节。


现场最终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 9月11—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请在此时间之前办理好导师、学科、学院审核、签字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0516-83262309


附件1: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流程系统申请步骤图解

附件2:各学院、培养基地联系方式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