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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2023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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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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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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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 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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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和全面能力培养的要求。“三助一辅”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发挥助学助困作用的同时,强化其育人功能,营造研究生潜心学习、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坚持把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第二条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实行“按需设岗、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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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聘任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研究生助教制度是培养未来教师的一项重要制度,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是对学校教学师资的有益补充,也是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切实做好聘任研究生担任助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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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聘任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聘任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助理”工作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益补充。为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徐州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保障“辅导员助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二条 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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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持立德树人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他各类学生的管理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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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22
徐州医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公正地处理学生申诉问题,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徐州医科大学学籍的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三条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第四条 学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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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2022
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一、大学生门诊包干医疗费的管理使用由我校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后勤管理处保健科具体实施。二、大学生门诊医疗包干费使用 大学生门诊医疗包干费用于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医疗相关设备购置,医疗管理硬件购置,软件维护,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学习、培训,大学生大病二次补助,基本照护险费(每人每年 10 元)等。 三、大学生门诊医疗费凭本人附有照片的医保证或医保病历报销,报销比例为甲、乙类 50%(报销比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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