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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工作安排(学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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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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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培养基地:

      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8月25日入学报到,请协调各学科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导师带教

   (一)请根据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带教条件(附件1),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导师带教范围(包括一导、二导)。

      注:申请带教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具有我校硕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少数特殊情况由相关学位点申请,经学院或培养基地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带教);

     2.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3年带教研究生论文盲审出现“不同意答辩”结论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7号)(附件2)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18〕8号)(附件3)执行;

     3.原则上应具有辅助带教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讲授本专业必修课程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无教学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4.无学术不端行为;

     5.带教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其所在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研究生名额分配要求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研究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

     2.严格落实2023年研究生指标分配时确定的各学科专项计划;

     3.学科对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的导师应优先保障。对近3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通知各学科根据新生实际报到名单调整、确定导师带教情况,并通知导师本人(包括校外兼职导师),同时于9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带教名单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主校区行政楼215(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文件名以各培养单位命名(例:第一临床医学院带教情况汇总表),并将具体的导师带教名单导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二、组织研究生选课、上课

   (一)研究生选课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根据选课说明(附件6)指导新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课程,带教导师为外院培养基地的,请帮助研究生与其导师联系,8月31日前完成选课事宜。

    (二)导师、学院审核

     导师和学院负责老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参照操作流程(附件7)在9月2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

     打印培养计划(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查询-打印)和选课计划(培养管理-选课结果查询-导出数据-编辑内容,只保留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内容、班级名称),一式三份(学院、导师和学生留存),均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和学院盖章。

     研究生培养计划和选课计划一经制定,一般不予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选课程,应在每学期开课后一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补(退)选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后,办理培养计划变更手续,后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上课安排

     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的上课时间安排为9月4日开始(开学第二周)。所有课程均为线下授课,为方便学生和任课老师交流,建议所有课程均需在超星平台建课(课程负责人可以进入研究生系统查看选课名单并下载),具体建课、上课操作流程见附件8-9。

     请组织院内授课教师、选课研究生按时上课,并及时参加考核。

      三、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进度表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组织导师帮助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进度表(系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规范见附件6-7),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83262309。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0〕4号)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7号)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18〕8号)

附件4带教情况汇总表

附件5学院系统导入导师带教操作流程

附件6选课、培养进度制定操作说明(学生端)

附件7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进度审核流程(导师、学院端)

附件8超星学习通建课操作流程(教师端)

附件9超星学习通上课操作流程(学生端)

附件102023级学术学位+护理、药学+公卫专业学位课程安排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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