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环节的管理,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5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新一届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成员,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候选人采取培养单位推荐的方式选出,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的学科领域及教育教学经历等综合情况向学校提出建议人选。
二、选聘要求
1.专家要求:
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富有研究生课程教学和研究生指导经验,治学严谨,热心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事业。
2.推荐人数要求:
(1)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麻醉学院、药学院推荐人数为5-8人;
(2)其他学院推荐人数为2-4人。
三、工作程序
1.请各单位在5月17日前将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上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15室)。
2.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的学科领域及教育教学经历等综合情况向学校提出建议人选。
3.学校审核确定最终督导组成员名单,并进行一周公示;公示后,学校将公布正式聘任的督导组成员名单,并发放聘书。
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组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督导组成员推荐工作。
联系人:岳老师 冯老师,联系电话:83262309。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5号)
附件2 候选人员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