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基地:
根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徐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7级博士研究生;
2、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2017级临床医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2016级及以前因休学等原因跟随2017级毕业或未进行/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工作安排及要求
1、考核组织安排:博士、硕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培养基地组织实施,由各学科专业具体操作。各学科专业应成立中期考核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定。
2、考核小组要求
(1)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5人,其中2/3以上成员必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并有至少1名其他相关一级学科的专家参加;
(3)研究生导师应列席或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但不能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考核。
3、考核时间安排:
(1)7月15日—8月30日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培养基地拟定并通知各学科专业和相关研究生。
(2)各学院/培养基地应于7月20日前将所辖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安排汇总表(见附件9)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b866@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徐医大主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
4、考核内容和方式
(1)内容:课程学习、思想及道德品质、读书报告与学术交流(仅限博士研究生)、开题情况、课题进展情况、实践训练情况(仅限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记录情况、下一步计划等。
(2)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①文献综述、课题设计书、科研记录本;②读书报告评分表(中期考核前需在学科范围内完成读书报告活动,仅限博士研究生);③学术活动登记表(不少于4次,仅限博士研究生);④《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须经学科/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导师签署意见);⑤出科考核表(仅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经相应的临床带教老师和临床轮训科室的科主任签字);⑥已取得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含支撑材料)。
(3)方式:汇报+问题回答,可适当结合笔试和实践操作。
5、考核结果反馈
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可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对考核不合格者,要求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的研修提高计划,按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半年后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二次考核通过,方可按计划继续开展课题研究/实践训练和论文撰写工作,仍不合格者,建议终止学业。
请各学院/培养基地及时组织安排2017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督促各学科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并于9月9-13日前将所辖各学科专业的中期考核结果反馈汇总表(见附件10)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b866@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徐医大主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
附件
1、2017级博士研究生名单
2、2017级硕士研究生名单
3、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请正反面打印)
4、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请正反面打印)
5、中期考核评分表(考核专家打分用,供参考)
6、博士研究生读书报告评分表
7、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
8、临床实践训练出科考核表(请从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下载打印)
9、中期考核安排汇总表
10、中期考核结果反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