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基地: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070号文件精神,现将研创经费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对象
2021年获批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硕士、博士研究生),省项目批准号和经费项目代码(详见附件1)。
二、报销流程
1.通过“数字徐医”登录“财务系统”填写《预约报销单》。
2.填写完毕后“转线下”操作并打印《预约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导师审核签字。
3.将《预约报销单》投递于自助报账机(位于学校各教学楼一层大厅处),由财务处完成后续报销手续。
操作流程图解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2019级项目负责人研创经费使用权限为2021年11月-2022年6月。
2.2020级项目负责人研创经费使用时间为2021年11月-2023年6月。
3.《预约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导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经费使用范围和其它注意事项请参照《徐州医科大学“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
5.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导师指导,合理使用研创经费,严格把控经费的使用报销并做好相关登记。
附件1:项目负责人报销账号
附件2:报销流程操作图解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