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 > 科研学术 > 正文

关于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经费划拨使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

各学院、培养基地: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070号文件精神,现将研创经费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对象

  2021年获批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硕士、博士研究生),省项目批准号和经费项目代码(详见附件1)。

二、报销流程

  1.通过“数字徐医”登录“财务系统”填写《预约报销单》。

  2.填写完毕后“转线下”操作并打印《预约报销单》,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导师审核签字。

  3.将《预约报销单》投递于自助报账机(位于学校各教学楼一层大厅处),由财务处完成后续报销手续。

  操作流程图解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2019级项目负责人研创经费使用权限为2021年11月-2022年6月。

  2.2020级项目负责人研创经费使用时间为2021年11月-2023年6月。

  3.《预约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导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经费使用范围和其它注意事项请参照《徐州医科大学“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

  5.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导师指导,合理使用研创经费,严格把控经费的使用报销并做好相关登记。


  附件1:项目负责人报销账号

  附件2:报销流程操作图解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