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规定,现将2023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最迟应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设定。
二、考核对象
1. 2021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 2021级之前因学籍异动等原因跟随2021级毕业或未进行、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组织流程(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一)考核申请和审核
1. 研究生须在至少在中期考核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务必准确填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便督导专家。
2. 导师、学院管理老师完成申请审核工作。
(二)考核材料准备
1. 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中期考核记录表》,下载《中期考核评分表》,按照“评审专家人数+1”打印相应份数的纸质版材料。
2. 开题报告相关材料、《文献综述》、《科研记录本》、《学术活动登记表》、已取得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
3.《读书报告评分表》(仅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需在学科范围内完成读书报告活动)。
4.《出科考核表》(仅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经相应的临床带教老师和临床轮训科室的科主任签字)。
(三)组织中期考核
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https://yjs.xzhmu.edu.cn/info/1023/4258.htm )要求,具体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可将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合并组织)。
(四)中期考核结果录入
1. 通过系统在《中期考核记录表》中准确录入考核成绩和考核结果,扫描上传《中期考核评分表》、《文献综述》、中期考核鉴定结果(中期考核记录表专家签字页,即最后一页,要求:评语字迹工整,评价打分明确,结果勾选准确,专家签字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2. 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3. 导师和学院管理老师审核考核结果录入后,各学院将纸质版完整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五)研究生院二次考核
本年度,研究生院将随机抽取以下情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二次考核。被抽取学生的考核结果以研究生院考核为准。
1. 近两年国家或江苏省学位论文抽检出现质量问题的专业领域(类别);
2. 近两年学校学位论文盲审出现“不合格”结果的专业领域(类别);
3. 近两年研究生培养环节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专业领域(类别)。
四、重点考核内容
课程学习、思想及道德品质、读书报告与学术交流(仅限博士研究生)、开题情况、课题进展情况、实践训练情况(仅限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记录情况、下一步计划等。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考核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
2. “限期改正”者,6个月后参加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复审。
3. 未通过者,延期毕业一年,同时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研究生中期考核。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中期考核过程管理,切实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
2. 原则上,中期考核后不得变更导师(含增加二导)。
3. 研究生服务系统内的开题模块将于8月15日关闭,逾期未完成者,默认主动延期毕业一年。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附件: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流程图解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