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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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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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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19]16号)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1. 论文选题适切,研究水平优异,文本写作规范。详细指标见附件1

2. 学位论文校外盲审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

三、评选名额分配

1. 2024届博士毕业生:生物学1人,临床医学2人。

2. 2024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本学期硕士毕业生总人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

个人及导师在论文答辩前,向所在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学位论文及相关支撑材料。

2. 答辩委员会评议

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整体质量及答辩情况,评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会”)推荐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推荐名单,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根据本学院推荐限额,依据各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审议并等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需确定推荐优先顺序),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各培养基地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

4. 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通讯或会议评审,拟定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五、表彰及奖励

1. 对获奖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将分别颁发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 获奖作者奖励标准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00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0/篇。

3. 获奖论文将优先获得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资格。

六、资格取消

对已获批准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或论文作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有关条例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个人申请表、推荐汇总表(附件34)、学位论文、支撑材料(如有)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邮箱xyyjsxw@126.com)。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15日。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5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