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今年9月份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我校已毕业(即,已获得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在9月30日前,达到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三、申请程序
1. 9月22日前,毕业生提出学位申请。无论使用何种成果申请学位(如,使用本人发表文章,或使用导师发表高质量文章等),均需提交相应支撑材料(须导师签署相应意见)。
① 如文章已见刊,应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首末页和封底(导师需在文章首页右上方处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24年博士/硕士学位”并签名;审核人需在论文全文右下角处签署“该学术成果符合要求”签名)。
② 如文章已录用但暂未见刊,应提供录用证明和文章首末页(导师需签名保证该成果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③ 如用导师发表高质量文章申请学位,应提供导师相应文章首末页。
2. 9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审核。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成果报送研究生院。
3. 10月初,研究生院复核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其他说明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补授学位的准备工作,并确保毕业生学位档案准确、无误归档。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地 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室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