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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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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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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医科大学聘任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医科大学聘任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助研岗位由导师自主设定。

(二)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申请和学校岗位设置总量,由学校核定下达(详见附1)。

二、选聘条件

(一)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关类别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二)助教、助管岗位只聘用硕士研究生。

(三)本科生低年级(一、二年级)辅导员助理,从本学院高年级优秀学生中遴选产生;本科生高年级(三、四年级)辅导员助理,从本学院相应学科一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遴选产生。

三、选聘办法及流程

(一)助研岗位由导师自主聘任,不再统一组织。

(二)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上一聘期综合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各学院的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岗位选聘由各学院组织,原则上在本学院内选聘优秀学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岗位设置,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选聘。

学校职能部门助管岗位选聘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岗位录用坚持选聘单位和研究生双向选择(详见附2)。

岗位申请材料:

应聘学院“三助一辅”岗位的,填写《徐州医科大学“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核表(学院适用,附件3,提交至学院。

应聘学校职能部门助管岗位的,填写《岗位申请审批表》(职能部门适用,附件4),920日(周)前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1室)。

本次“三助一辅”岗位聘期一学期,每名学生只允许选聘一类岗位。

 (学院公示学院“三助一辅”岗位选聘结果后汇总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学校职能部门选聘结果由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公示

材料报送:926(周一)前,各学院完成学院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填写《徐州医科大学“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附件5),盖章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聘用。

四、聘期考核

(一)助研岗位的考核工作由导师负责;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的考核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

(二)聘用单位务必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记录受聘学生的日常表现、完成情况,逐月考核,月末将考核结果汇总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岗位聘期结束后,受聘学生应提交书面工作总结,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

五、津贴发放

(一)助研津贴由导师发放,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津贴由学校统筹。

(二)全岗工作量为30小时/月,全岗津贴400/月(本科生辅导员助理全岗津贴300/月)。不满标准岗位工作量时,根据实际劳动时间折算。每学期发放5个月。

(三)研究生工作部逐月汇总审核各单位聘用考核结果向财务处提供津贴发放清单,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津贴

未尽事宜,请联系0516-8326329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