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严格做好当前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校防组〔2021〕4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请销假制度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特殊时期更是要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徐”防控要求。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徐州,研究生须向导师和所在学科、学院请假,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审批手续。返校后及时销假。
二、加强外出期间管控。学生外出期间与导师保持联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
三、加强请销假制度督查。学院要定期通报请假执行情况,学校将加强督查,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而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返校者,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