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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培养单位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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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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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校外培养基地: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要求,每年应常态化开展导师培训,不断提高导师指导能力。现将本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坚持师德为先、育人为本、质量为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养深厚、术业精进、治学严谨、指导有方的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

二、培训主题

落实导师岗位职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培训对象

人事关系在我校、附属医院及各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导师;当前有研究生带教任务(含2022年即将带教)的研究生导师。其他导师自愿报名。

四、培训时间

202241-1130

五、培训内容

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学习,师德师风教育,意识形态教育、研究生教育改革举措,学位论文质量提升举措,科研诚信及学术规范,良好导学关系构建等。

承担同等学力人员培养的单位,可增加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如何保障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质量”专题研讨。

六、培训要求

1.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导师岗位培训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特色开展导师培训。

2. 各单位应认真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采用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科交流和师生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导师培训。

3. 各单位应注重培训实效,加强对导师培训、学习、交流等环节的效果评价,采取有效方式考核导师培训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导师聘期考核、评优评先、招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4. 鼓励跨学院、培养基地联合组织培训,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各方协同,主动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为导师能力提升提供形式多样的平台和资源。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培训结束后15天内报送培训总结电子版材料(见附件1)以及培训现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导师签到表,3~5张培训现场照片(有培训标识、全体人员)等。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306

邮箱: xyyjsxw@126.com


附件:

1. 2022年度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总结表

2.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

3. 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

4.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号)

5.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的通知(苏教研[2018]8号)

6. 《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

7.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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