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导师队伍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第三届“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6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我校第三届“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评选范围:我校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2. 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含第二导师身份)两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作出积极贡献。

(4)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他失范行为记录。

二、评选名额

1. 总名额:优秀导师不超过10人,优秀导师团队不超过3个。

2. 优秀导师:各单位按照当前带教导师数不超过5%的比例名额推荐,不足1个名额的可择优推荐1人。推荐人数量超过5人的单位,青年导师比例不低于20%。

3. 优秀导师团队:各单位按照当前所培养研究生总数1%的比例名额推荐,不足1个名额的可择优推荐1个团队。每家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原则上隔届推荐,上一届已获“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体”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团队,本届不参评。

三、表彰与奖励

1. 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我校教师节大会上予以表彰;

2. 在当前导师聘期期满考核中,给予“免考核”资格;

3. 鼓励所属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时给予倾斜;

4. 优秀导师0.3万元/人,优秀导师团队1万元/个。

四、评选程序

1. 培养单位初评:5月13日前,各单位完成初评并报送导师和团队《推荐表》(附件1,word版)、参评事迹(附件2,word版)、导师和团队彩色数码照片1 张(不小于2MB,jpg格式)、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版,按推荐优先排序)。

其中,事迹材料要生动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生动案例或感人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

2. 研究生院复评:5月17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推荐名单并公示5天。

五、相关要求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双十佳”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 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候选导师和导师团队的先进事迹,扩大推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特别要发挥好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形成全体研究生导师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

3. 严格程序,注重质量。各单位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516-83262306,邮箱xyyjsxw@126.com,主校区行政楼206室


附件:

1. 推荐表

2. 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3. 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