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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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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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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专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其中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是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规范研究生招生报考和录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现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201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通过我校导师遴选、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包括校外兼职导师),均可申报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保持稳定、连续性,不能以课题代替方向。各学科可在原有研究方向基础上修改。

2、自命题考试要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自命题的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

3、考试范围是命题的依据,也是考生备考的指南,请务必填写准确。

4、备注中除写明本学科招生的特别要求外,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可注明对考生的优惠条件。

5、为促进学科间交叉融合,保证生源数量和质量,更好地培养复合型人才,导师在原学科上报1个研究方向的基础上,还可在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其它学科再申报1个研究方向,进行校内联合培养。联合培养需在双方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公布。

6、尽快将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编制要求传达到全部导师,并及时与校外兼职导师联系,将其招生纳入本单位一并考虑。各校外兼职导师要主动与相关学科联系,做好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

7、各学科可在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范围上直接修改(可自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请尽量书写清楚,以免导致错误。2011年新增的学科可以此为模板编制新的专业目录和考试范围。

8、请于8月10日前将修改完成且学科负责人签字的两个附件报到研究生学院招生与培养办公室。

目录编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工作,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学科、专业要将此工作与建博工作相结合,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

联系人:胡忠浩刘佳

联系电话:85748499 82775392(7392)

二O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