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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 “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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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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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大力弘扬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发现和树立研究生身边的学术典型,展现研究生朝气蓬勃的科研活力与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活动。

2.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术之星的评选。

4.凡已获得过“研究生学术之星”称号的同学此次不再参评。

三、培养单位初评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2。

五、评选流程

采取个人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报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个人申报与导师审核阶段(即日起至2023-5-26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请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附件3纸质版、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把参评成果的书面支撑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评选推荐阶段2023-5-292023-6-6

各培养单位依据评选标准(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和评分在单位内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邮件以“***学术之星评选结果”命名),纸质版由各单位盖章后交到主校区行政楼211办公室,同时报送申请人参评的书面支撑材料。

3.专家初评阶段2023-6-72023-6-13

研究生院委托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初评,选出15名研究生候选人进入公开答辩环节。(如因研究课题的保密性申请材料不适合公开,申请人须提前说明)

4.现场答辩阶段(暂定2023-6-19

每名候选人公开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其中PPT汇报5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专家评审委员会(参赛研究生导师回避)根据学术材料及答辩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打分,答辩得分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若候选人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5.总分计算

总分(满分100)=专家初审得分(50)+现场答辩得分(50)。

六、表彰与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研究生学术之星”十名,其他候选人列为提名奖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只参考学制内正式见刊,并于本通知发布日期前获得的学术成果和授权专利等,要求排名第一或共同第一,且所属单位必须为徐州医科大学。

2.申请者须如实提供各种材料。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不得再参加学术之星的评选。

八、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3293

承办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5123


                                       研究生院(部)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