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医科大学聘任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医科大学聘任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校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由研究生院统一选聘(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聘范围
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上一聘期综合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三、聘用程序
1、学生申报:10月15日(周五)11:00前,申报学校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的,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211室),电子版自行留存。
2、审核面试:申报学校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的,由研究生院组织面试,选聘单位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3、聘用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上岗。本次聘期为一学期,每名学生只允许选聘一类岗位。
4、聘期考核:受聘学生每月提交月考核记录(附件4),学期末提交书面工作总结,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
四、相关说明
全岗工作量为30小时/月,全岗津贴400元/月。不满全岗位工作量时,根据实际劳动时间折算。每学期发放5个月。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