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号)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等文件精神,研究生导师是因研究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为促进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导师职责,强化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完善考核评价及岗位退出机制。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期满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考核为聘期期满考核,每5年考核一次,本次考核对象为2016年及之前聘任研究生导师。
1.带教考核。自2016年以来具有研究生带教任务的导师,进行带教考核,主要考察研究生带教情况(带教考核名单见附件1)。
2.资格考核。自2016年以来没有研究生带教任务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核(资格考核名单见附件2)。相关导师通过系统注册进行信息更新。
3.免(不)考核。已退休、离职导师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对获得国家重大重点课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奖励、指导研究生获得省优硕优博论文的导师、省(校)“十佳导师”人员,免于考核。
二、考核结果应用
相关导师需按时完成研究生导师系统中导师信息更新和完善,对长期不进行导师系统更新、导致学院或学位点无法联系上的部分导师,不履行导师职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将不予续聘。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 9月8日-9月30日,带教考核导师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信息更新后,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附件3),并将考核表交到各学位点/培养基地。学位点/培养基地通知参加资格审核导师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信息更新。
2. 10月1日-10月10日,学位点将《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和《徐州医科大学资格审核导师状态确认表》(附件4)报送到各二级培养单位。培养基地将《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带教考核意见汇总表》(附件5)、《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意见汇总表》(附件6)报送到研究生院。附件5和附件6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 10月10日-10月31日,各二级培养单位对学位点报送的带教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带教考核意见汇总表》(附件5);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对资格审核导师信息更新情况进行审核,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意见汇总表》(附件6)。附件5和附件6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 11月1日-11月7日,研究生院对导师期满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考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尚老师 程老师
联系方式0516-83262306 电子邮箱:xyyjsxw@126.com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