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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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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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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外培养基地,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落实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宣传表彰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勉进取,发奋成才。现决定在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请各培养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届全体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

(二)热爱集体,热爱母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

(三)刻苦学习,恪守学术道德,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获得过一次及以上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

2.在读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或奖励;

3.为社会或学校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4.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边远艰苦地区或基层就业、创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者;

2.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如期获得学位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校外培养基地评选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2021届毕业生总数的15%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二)培养单位评审。应在培养单位党政共同领导下进行,由各培养单位参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试行办法(修订)》,根据实际制定各自评定实施细则。评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评选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学校审核。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公示,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5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材料以学院命名)。

1.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选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推荐人精神风貌照片2张,以姓名+学号命名(像素不小于1024*768)电子版。

联系电话:83263293

联系人:崔老师


研究生院

2021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