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生申报、学校评审推荐并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等程序,确定了 2020 年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入选项目,现予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由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引导经费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支持经费共同资助。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人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人0.8万元。经费下拨待省配套经费到位后另行通知。
二、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三、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