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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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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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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研究生科研记录是研究生科研过程的真实反映,是研究生科研诚信培养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检查对象:2018级学术学位研究生。

检查范围:科研实验记录本等相关科研记录。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

三、检查内容

科研记录的完整性与连续性科研记录应注明研究方向、课题名称;记载实验内容应包括实验日期、实验主题、实验目的、实验设计(方法)、实验步骤、实验参数、实验结果(数据、图片记录和说明)及分析等;记录过程应连贯,不能随意涂改,被修改的原记录应清晰可见,重要修改注明原因等。

四、检查专业

急诊医学、外科学(神经外科)、药物化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护理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传染病)、内科学(呼吸系病)、内科学(风湿病)、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口腔医学、遗传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6日前将科研实验记录本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地点:行政楼211室。

联系人:崔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 83263293  83262309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