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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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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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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根据《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徐医大委【2018】60号)、《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2019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徐医大委组字【2019】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转入导师所在党支部,导师为非中共党员的,转入导师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为切实抓好研究生党建工作,请各学院、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