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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同力申硕学员申请进入二阶段科研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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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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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进行科研工作的在职硕士学员: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申请进入二阶段科研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999日-20日(周一至周五13日中秋节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在我校修完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合格、有效(成绩不合格的需要办理重修手续,详情请登录“学生服务系统”-“互动信息”-“通知公告查询”处了解相关信息)。

  2、申请人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成绩均合格。  

  3、申请人在科研、专业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  

三、申请办法:  

  1、填写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同力申硕人员第二阶段学习申请表》(以下简称《学习申请表》),个人信息部分请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一式4份)。  

  2、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1)两门全国统考成绩: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在网页中下部的全国统考网上查询(免费)处输入考号和身份证号,打印带有考生完整照片的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单(一式3份)。  

2)最终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结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结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到主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领取)  

(4)近期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此项为申请学位时必备条件,进入二阶段不作硬性要求)。  

 3、申请程序:  

(1)资格审核:将上述材料备齐,至主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后,携《学习申请表》至学位点(完成导师指派工作),经学科同意(详见附件2),指导教师本人签署同意后,上缴所在学院进行存档备案研究生院、学院、学位点、导师各一份  

3)缴费: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学习申请表》所有单位签字盖章后,持银行卡至学校财务处(行政楼115缴费大厅)缴纳第二阶段学习培养费并留存缴费凭证以备上缴,将缴费凭证编号写在《学习申请表》右上方。(财务处不接受现金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  

(4)携上述所有材料及缴费凭证原件至主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登记、建档。  

四、后续相关培养、科研等事宜,请参阅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流程》(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的“在职申请学位”栏目)。 

五、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申请人原则上应在进入学位申请阶段三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含重新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