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及还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2019届毕业研究生:

我校201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加强我校2019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向学生讲明还款责任,增强受贷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现将2019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及还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各院系根据《2019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由学工处从国开行系统中导出)通知到贷款毕业生本人,告知他们务必于6月1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进行“贷款确认”申请。

导出名单为国开行系统生成,学生如因个人原因(如休学、降级、转专业等)导致毕业年限发生变化,信息有误,请及时向院系反馈,以免产生利息或影响诚信。

申请步骤如下:

1.登录http://www.csls.cdb.com.cn网页,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如果密码不正确可与学生生源地所在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或拨打“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服务电话95593重置密码;

2.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即时通讯(QQ号码)、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联系人信息必须如实填能联系到的亲属,不能为本人和老师)进行维护,并核对本人贷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信息确认;

3.点击文本区下方“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信息为最新信息后,点击“申请”,即可完成毕业确认。

4.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审核。

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宣传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知识

院系要组织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016版)》(可在学工处网站:学生资助——助学贷款栏目查看),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培养学生主动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的诚信意识,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2.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政策

2016年起,江苏省将对死亡、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借款学生给予救助,代偿这些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的本息。具体申请流程请详见《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暂行办法》。院系要做好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离校后及时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并申请受理。

附件:2019届毕业研究生生源地贷款尚未网上确认名单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