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和价值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举办徐州医科大学2019年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树立先进青年学生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激发大学生的择业信心与动力,在全校范围营造“处处能就业、行行能建功”的就业创业氛围。
二、评选范围
我校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就业创业之星”候选人的就业创业案例需在该专业毕业生中具有代表性,要能够代表我校就业创业领域的典型,其就业创业的经验对应届毕业生有一定指导意义;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生就业、出国留学、考取研究生、考取公务员;
2.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志愿到城乡基层从事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工作;
3.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4.积极投身自主创业活动,尤其在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一二三产业创业,取得较好业绩;
5.毕业生被选拔到江苏省经济薄弱村任职工作;
6.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解放军部队的基层连队。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6月3日(周一)之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填写《报名表》(附件),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21259697@qq.com,纸质版由学院盖章后交到研究生院研工部(主校区行政楼211办公室,0516-83262290)。
研究生院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中,推选符合条件的1到5名优秀研究生上报就业办,参加徐州医科大学2019年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的评选。
五、表彰与奖励
学校为获奖的毕业生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宣传。
六、组织要求
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之星”大赛评选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充分动员毕业生参与评选,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组织工作。
附件:2019年“就业创业之星”报名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