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

各学院(系)、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为了促进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开展2019年课题研究。

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设置:A类重点课题、B类面上课题。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全部A类、部分B类课题给予研究经费支持。

一、课题申报要求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获得2018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2019年研究课题的申请。获得2017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者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2019年研究课题的申请和立项。

2.申请范围及办法

课题重点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四类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倾斜。申请者可结合指南,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申请者按照附件要求填报课题申请书,阐明承担的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的成果。

二、项目要求

1.研究时间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2019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2.课题管理

项目课题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对本次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进行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各课题成果应注明课题类别。

3.经费拨付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研究内容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A类和部分B类课题确定支持经费数额;对其余B类课题确定补贴经费数额。

申报程序和材料

1.课题数量

我校可申报16项课题,请各院系、部门相关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积极申报,研究生院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择优予以推荐。

2.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3)和课题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报至所属院系或部门。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上交课题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申请。

3.报送要求

2019年4月30日下午五点前,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报送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xyyjsxw@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206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尹老师

邮 箱:xyyjsxw@126.com

电 话:83262306

 

附件1:《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2019年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3:课题申请书

附件4:课题申请信息登记表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