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激励和表彰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个人,鼓励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部)目前仍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与规章制度。
2.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勤奋,成绩显著。师德师风良好,作风正派,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口碑。
3.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勇于创新,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管理、服务育人成效显著。
4.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1年,且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人数达到500人的单位可推荐3人,达到200人但小于500人的单位可推荐2人,不足200人的培养个单位可推荐1人;研究生院(部)可推荐3人。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
有申报意向的个人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报送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二)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最终评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的个人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遵循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把评选推荐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
2.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描成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部)办公邮箱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联系人:董席席,联系方式:0516-83263762。
研究生院(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