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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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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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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科: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研字【2020】3号)文件精神,我校学科带头人四年任期即将届满,现将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科带头人考核范围为2020年度聘任的学科带头人,具体名单参照《关于聘任李菁菁等82人为学科带头人的决定》(徐医大字【2020】83号)文件(附件1)。

聘任期间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无法担任学科带头人的同志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学科带头人个人学术水平及其对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考核内容包括2部分,第一部分是学科带头人聘期内(2020年9月1日至今)个人学术业绩水平考核;第二部分是聘期内该学科发展情况考核,具体参考历年学科评估排名情况。

(二)考核方式

1.学科带头人个人学术业绩水平考核

《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附件2),各学科带头人按照要求填写,具体详见附件。

2.学科发展情况考核

聘期内各学科评估排名情况,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整理分学院下发。

(三)考核流程

各学科带头人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附件2)及《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3),于6月28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所在学院;

相关学院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评分表》(附件4)计算得分,并会同一级学科带头人组织开展各二、三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不限),根据文件精神,给予“合格”或者“不合格”意见,考核结果汇总于7月10日前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提交学校。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考核意见,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给出“优秀”推荐名单,报送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后发布文件公布聘期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

根据文件精神,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下一轮遴选不予聘任,考核结果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

四、材料报送

相关学院完成考核后,将《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期满考核汇总表》连同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盖章提交至行政楼207室,PDF电子扫描版于2024年7月10日前发送至yjsxkb@aliyun.com。





附件1:《关于聘任李菁菁等82人为学科带头人的决定》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期满考核汇总表》

附件4:《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评分表》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