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基地:
2024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7月22日入学报到,请协调各学科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导师带教
(一)带教条件
请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7号)文件要求(附件1),确定导师带教名单(包括一导、二导)。
特别强调:申请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具有我校硕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少数特殊情况由相关学位点申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导师信息情况表》(附件2),经学院或培养基地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带教;
2.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3年带教研究生论文盲审出现“不同意答辩”结论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3〕10号)(附件3)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9号)(附件4)执行;
3.原则上应具有辅助带教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讲授本专业必修课程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无教学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4.无学术不端行为;
5.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其所在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研究生名额分配要求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研究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
2.严格落实2024年研究生指标分配时确定的各学科专项计划;
3.学科对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的导师应优先保障。对近3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于8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4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带教统计名单》(附件5)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文件名以各培养单位命名(例:2024年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口腔专硕带教情况汇总表),并导入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
二、组织研究生选课、上课
(一)培养计划审核
学院负责老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参照操作流程(附件7)在7月26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导师审核需在导师名单确定后最迟于8月30日之前完成)。
(二)组织研究生选课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根据培养计划指导新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课程,7月26日前完成选课事宜。
特别提醒:培养计划制定后必须进行选课,这是两项不同的工作!!!。
研究生培养计划和选课计划一经制定,一般不予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选课程,应在8月2日前,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办理培养计划和选课计划变更手续,后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上课安排
2024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的上课时间安排为7月24日至8月28日。所有课程均为线下授课,为方便学生和任课老师交流,根据实际需要可在超星平台建课,具体建课、上课操作流程见附件8。
请组织院内授课教师、选课研究生按时上课,并及时参加考核。
三、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进度表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组织导师帮助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进度表(系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规范见附件6-7),并于8月31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83262309。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0〕4号)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3〕10号)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23〕9号)
附件5:带教情况汇总表
附件6:学院系统导入导师带教操作流程
附件7: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进度审核流程(导师、学院端)
附件8:超星学习通建课操作流程(教师端)
附件9:课程表+教学任务
附件10:学生分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