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现将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
实施创新计划旨在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一)项目设置和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选,最终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准立项;
3.创新计划为均为“省立校助”项目,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8万元/项。
(二)申报对象
1.2022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课程成绩情况以截至2月28日为准),并能在毕业前完成研创计划结题;
3.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实践能够得到保证;
4.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创新计划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申报限额(附件1)集中组织评审遴选,形式以申报者现场答辩PPT为主,拟推荐名单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并将《评审情况》(附件2)报研究生院备案,拟立项94项;博士研究生创新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遴选,形式以申报者现场答辩PPT为主,二级培养单位共推荐13项,最终拟立项6项上报省教育厅;2023年研究生创新计划共拟立项100项。
2.研究生院审核各二级培养单位评审情况,提出拟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推荐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每位导师只能指导1项计划;
3.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负责形式审查、立项公布、项目督查。
2.研究生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审核、经费下拨、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
3.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并审核其报销内容。
5.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6.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及二级培养单位应做好项目结题审核相关工作,未能结题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毕业。
7.研究生院负责结题审核及归档工作;项目结题后,省教育厅将随机抽取名单,通过汇报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督查。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一份;
申报书PDF版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10313徐州医科大学+学科(类别)代码(一级)+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科研计划:“科研CX10313徐州医科大学1001基础医学-学硕王二”; 例2:实践计划:“实践CX10313徐州医科大学1010医学技术-专硕张三”)。二级培养单位汇总个人申报书PDF版后,将文件夹和邮件名以“二级培养单位+硕博报名人数”命名,例:“基础医学院+硕士5人+博士2人”,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拟立项名单》(附件5)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评审情况》(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省教改课题”)
设立教改课题旨在引导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针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的水平,探索形成江苏省研究生内涵式发展的特色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改成果,为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创新改革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项目设置和经费资助
1.省教改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6,其他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
2.学校推荐限额:省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学校将在其余申报书中另行择优立项校级课题10项。
3.省教改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学校拨付资助经费。其中,重大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校级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
4.各培养单位申报限额: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各限推1项。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课题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5.正在主持“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在主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课题,但可申报省级课题。
(三)项目管理
1.省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由省教育厅进行管理、结题验收;
2.省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校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包括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结题工作等;
3.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省级课题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分别标注项目批准号、“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校级课题项目承担者发表的中英文论文、专著等成果,参照省级课题要求来管理,须标注项目批准号、“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Xuzhou Medical University”。
5.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共同为省级课题项目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学校为校级课题项目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四)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以培育国家级/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成果为目标,统筹和凝练研究方向,积极组织推荐。
2.材料递送: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7)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KT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课题名称-姓名,例:KT10313徐州医科大学-******-张**)。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8)、《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9)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复审。
学院材料报送时间:3月15日前;
电子邮箱:yjspyb866@163.com
联系人:王庆、朱源, 联系电话:0516-83262309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