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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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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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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 2023级(非)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2. 因故未参加此前开题报告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3. 已进入第二学习阶段,且未完成开题报告的同等学力人员。

二、开题时间

1. 博士生开题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学院/学科具体组织,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具体分组见附件1。

2. 硕士生、同等学力人员开题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应于2024831日前完成(即,硕士生于研一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同等学力人员于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后的一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所培养人员类型,合理安排。

三、开题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

1. 研究生须在开题前一周,通过研究生服务系统提交开题申请。请务必准确填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便于督导专家随机前往督查。

注意:提交开题报告前,请确认本人已在系统内提交培养计划,且导师和研究生院已完成审核,否则无法申请开题。

2. 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二)材料准备

1.《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评分表》: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并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前,应完成文献综述撰写并上传至系统。

(三)组织开题

开题流程参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实施办法》(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7.htm ),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可合并组织。

(四)结果录入

1. 开题报告结束一周内,研究生需在系统内准确录入开题成绩,详细录入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上传《开题报告评分表》。

2. 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五)二次开题

1. 博士生开题

相关学院/学科于71日前报送每组末位人员,研究生院于7月初组织二次开题,开题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 硕士生开题

9月份,研究生院将在近两年江苏省论文抽检出现质量问题、校论文盲审出现“不合格”结果、研究生培养环节出现其他问题的学科/专业中,随机抽取研究生,组织二次开题。

3. 二次开题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开题结果处理

1. 开题报告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

2.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 1~2 个月内重新参加开题;仍未通过者,延期毕业一年,同时申请参加下一学年论文开题,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切实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为导向,强化(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同等学力人员同质化培养意识。

2. 各级单位及个人,应树立“早选题,早开题”意识,在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同步开展科研选题工作。

3. 开题工作开展应扎实、规范,博士生开题实行督导全覆盖。

4. 无故逾期未完成者,默认主动延期毕业一年。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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