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22级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2. 因故未参加此前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硕士生。
二、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与通过开题报告的时间,应间隔6个月及以上。
1. 博士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学院/学科具体组织,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具体分组见附件1。
2. 硕士生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最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重点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科研记录、实践训练进展、下一步科研计划等。
四、组织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
1. 研究生须在中期考核前一周,通过研究生服务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请务必准确填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便于督导专家随机前往督查。
2. 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二)材料准备
1. 《中期考核记录表》: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并自行打印《中期考核评分表》。注意:打印前,一定要注意文字和图片的排版!
2.《科研记录本》:用于检查科研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和真实。
(三)组织考核
考核流程参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6.htm),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可合并组织。
(四)结果录入
1. 中期考核结束一周内,研究生在系统内准确录入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同时上传《中期考核评分表》《中期考核表》后页(含:考核专家组鉴定情况、分数、专家签字、评定结果。要求:评语字迹工整,评价打分明确,结果勾选准确,专家签字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2. 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五)二次考核
1. 博士生考核
相关学院/学科于7月1日前报送每组末位人员,研究生院于7月初组织二次中期考核,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 硕士生考核
9月份,研究生院将在近两年江苏省论文抽检出现质量问题、校论文盲审出现“不合格”结果、研究生培养环节出现其他问题的专业领域(类别)中,按5%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专业学位硕士生,组织二次中期考核。
3. 二次考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考核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原则上,“优秀(85分及以上)”等级不超过20%。
2. “限期改正”者,6个月后参加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复审。
3. 未通过者,延期毕业一年,同时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研究生中期考核。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中期考核过程管理,切实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督导专家将对中期考核进行督导,其中,博士实行全覆盖督导。
2. 逾期未完成者,默认主动延期毕业一年。
3. 原则上,中期考核后不得变更导师(含增加二导)。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电 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