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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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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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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22级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2. 因故未参加此前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硕士生。

二、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与通过开题报告的时间,应间隔6个月及以上。

1. 博士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学院/学科具体组织,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具体分组见附件1。

2. 硕士生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最迟应于2024831日前完成。

三、重点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科研记录、实践训练进展、下一步科研计划等。

四、组织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

1. 研究生须在中期考核前一周,通过研究生服务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请务必准确填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便于督导专家随机前往督查。

2. 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二)材料准备

1. 《中期考核记录表》: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并自行打印《中期考核评分表》。注意:打印前,一定要注意文字和图片的排版!

2.《科研记录本》:用于检查科研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和真实。

(三)组织考核

考核流程参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9号)(https://yjs.xzhmu.edu.cn/info/1262/4416.htm),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可合并组织。

(四)结果录入

1. 中期考核结束一周内,研究生在系统内准确录入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同时上传《中期考核评分表》《中期考核表》后页(含:考核专家组鉴定情况、分数、专家签字、评定结果。要求:评语字迹工整,评价打分明确,结果勾选准确,专家签字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2. 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存入学位档案袋。

(五)二次考核

1. 博士生考核

相关学院/学科于7月1日前报送每组末位人员,研究生院于7月初组织二次中期考核,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 硕士生考核

9月份,研究生院将在近两年江苏省论文抽检出现质量问题、校论文盲审出现“不合格”结果、研究生培养环节出现其他问题的专业领域(类别)中,按5%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专业学位硕士生,组织二次中期考核。

3. 二次考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考核通过者,进入后续培养环节。原则上,“优秀(85分及以上)”等级不超过20%。

2. “限期改正者,6个月后参加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复审。

3. 未通过者,延期毕业一年,同时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研究生中期考核。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中期考核过程管理,切实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督导专家将对中期考核进行督导,其中,博士实行全覆盖督导。

2. 逾期未完成者,默认主动延期毕业一年。

3. 原则上,中期考核后不得变更导师(含增加二导)。


联系人:程老师、臧老师

 话:0516-83262306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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