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选聘,总量控制。
二、申报学科(领域)和限额
1. 申报学科(领域):申报人所报二级学科(领域)应在我校现有范围内。具体详见附件1。
2. 申报限额: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基地为单位(其他单位应与我校有合作协议,且限报2名)。
其中,培养基地申报名额,依据我校2021年度校内学科评估贡献值测算。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三、遴选条件
1.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参见《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字[2019]15号)(见附件2)。
2. 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参见《徐州医科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徐医大字[2019]16号)(见附件3)。
注意: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19年1月1日-至今),详细认定说明见附件4。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
四、遴选流程
1. 11月15日前,申请人按照申报学科依托单位,填写预报名表(附件5),交到(发送到)各学位点/培养基地。学位点/培养基地联系人员见附件1。
2. 11月17日前,学位点审核预报名基本信息,将同意申报人员的名单提交至所属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培养基地将汇总名单直接报送研究生院。
3. 11月19日前,研究生院开通申报账号和密码,并启动正式申报工作。
4. 11月24日前,申请者使用本人申请账号和密码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教师端登录”,进行数据填报和附件提交(具体操作请见附件6)。
注意: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
5. 12月4日前,学位点/培养基地对提交至本学位点/培养基地的学硕导、专硕导材料分别进行线上审核(审核账号、密码和审核说明单独下发)。审核完成后,学位点从系统中打印审核汇总表,由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并提交所属学院。
6. 12月16日前,各学院/培养基地对照申报条件仔细复核,复核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或医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的名单,须在本学院/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申请人学术成果情况),无疑议后,将公示截图材料(电子版)、会议讨论通过名单(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
注意:各学位点、学院/培养基地不得报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
7. 12月下旬,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研究生院将按照申报人数40%的比例抽审,凡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该学位点材料将全部返回重审,因此造成的申请延误等责任学位点自负。
五、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臧老师
地址:主校区行政楼206室
电话:0516-83262306
学位办邮箱:xyyjsxw@126.com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