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0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

各学院、培养基地:

2020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于8月26日入学报到,实际报到名单详见附件1,请协调各学科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导师带教

(一)请根据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带教条件(附件2),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导师带教范围。

注:申请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具有我校硕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少数特殊情况由相关学位点申请,经学院或培养基地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带教);

2.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3年带教研究生论文盲审出现“不同意答辩”结论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7号)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18〕8号)执行;

3.原则上应具有辅助带教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讲授本专业必修课程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无教学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4.无学术不端行为;

5.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其所在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研究生名额分配要求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研究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

2.严格落实2020年研究生指标分配时确定的各学科专项计划;

3.学科对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的导师应优先保障。对近3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通知各学科根据新生实际报到名单调整、确定导师带教情况,并通知导师本人(包括校外兼职导师),同时于9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带教名单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主校区行政楼215(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文件名以各培养单位命名(例:第一临床医学院带教情况汇总表)。

二、确定研究生所选课程

(一)研究生选课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根据选课说明(附件4)指导新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课程,带教导师为外院培养基地的,请帮助研究生与其导师联系,9月7日前完成选课事宜。

(二)导师、学院审核

导师和学院负责老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参照操作流程(附件5)在9月12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

三、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进度表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组织导师帮助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进度表(系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规范见附件6),并于9月2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打印一式三份(学院、导师和学生留存),并均需要导师签字和学院盖章。

附件1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报到名单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0〕4号

附件3带教情况汇总表

附件4选课说明

附件5个人培养计划审核流程

附件6研究生个人培养进度表制作说明

附件7《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7号)

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18〕8号)

附件9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通讯录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