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就近期相关工作及考生关心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调取
拟录取考生请下载《调档通知(博)》(附件一)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档案须由单位(部门)寄出,请勿个人邮寄。
1.应届生:因应届生现在硕士期间的档案还未归齐,可等毕业时档案归齐后一同寄出,不需要将硕士以前的档案先寄出。
2.往届生:往届生须将档案按调档通知中的要求于7月5日前寄出,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具体要求及邮寄方式请参照(附件一)中说明。
二、定向培养协议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徐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并于6月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不需要再调个人档案。
三、思想政治情况表
拟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提交复试时开具的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四、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去往地为徐州医科大学;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按照《徐州医科大学2020级新生党员转入支部统计表》(附件二)填写。
团组织关系:研究生团员均需要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具体流程参照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信息。28周岁以下学生党员保留团籍,也需要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六、生源地贷款
拟录取考生如办理生源地贷款,在新生报到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并在回执单右上角铅笔注明姓名、学号、手机号。
七、住宿安排
已在复试个人信息表中申请住宿的研究生新生我校统一安排住宿,凡申请不住宿的新生,报到时需提交《研究生校外住宿协议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到主校区行政楼211办公室领取一份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协议书留存。
八、户籍迁移
拟录取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关系移至本校,具体流程详见《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附件三)。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9日